泉州第一中学
泉州第一中学(东海校区代码:8311)面向全市招收高中"孙中山珍珠班"50名。
1.招生计划
晋江市、石狮市、南安市、惠安县各2名;鲤城区、丰泽区各3名;洛江区4名;德化县、永春县各5名;泉港区7名;台商投资区4名;安溪县11名。
2.录取条件
泉州市初中应届毕业生,品行优良、学习成绩优秀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。家庭贫困标准:
1.家庭年收入不超过当地人均收入标准,或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。
2.父母双亡的孤儿或弃婴;父母一方逝世、另一方无固定职业;父母双全,但均残疾或患重病(或一方残疾或身患重病),是零就业家庭;经当地政府核定为低保户的家庭。
考生符合以上相应条件的,均应取得生源所在地乡镇、街道办事处或同级单位证明。
3.录取办法
⑴考生应填写《泉州一中"孙中山珍珠班"报名表》一式两份(见附件二),经生源所在地乡镇、街道办事处或同级单位证明后,于6月10日前,将其中一份送交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办或中教股汇总;另一份邮寄至泉州一中教务处,由泉州一中汇总后提交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进行资格审核。
⑵报考"孙中山珍珠班"的考生应在"第一批:面向各县(市、区)招生的省达标高中、民办高中(含'珍珠班'等)"志愿栏中的第一志愿填报。泉州一中"珍珠班"代码为8311,联系人:泉州一中学府校区教务处刘老师、倪老师,联系电话22783370;东海校区教学科研处邵老师、林老师,联系电话28589879、28589881。报名表可到泉州一中网站
www.qzyz.com下载或到泉州一中校内咨询并填写。邮编号码:362000。
⑶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招生办或中教股,于7月18日上午9点30分前,派人将符合录取条件的《 2017年"泉州一中孙中山珍珠班"初选学生花名表》(见附件一)一式4份、《泉州一中"孙中山珍珠班"报名表》、《考生报考志愿表》和《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》送我局中教科参加招生录取。
⑷"孙中山珍珠班"招生办法,执行"按照考生报考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"的原则。招生指标若没有完成,剩余的名额不再调回。
4.资助办法
泉州一中给予"孙中山珍珠班"学生免学费及住宿费,中国侨联委托的基金会每年给予每位学生2500元生活补助。每年按10个月计算,每月200元,另外500元每年分两次发给学生。
"孙中山珍珠班"学生高中毕业考取大学,可以申请由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主持的"有美爱心奖助学金"。
5.管理办法
凡录取的学生集中在东海校区"孙中山珍珠班"学习,实行寄宿制管理。"孙中山珍珠班"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品行有重大违规或学业成绩明显下降者,视其情节轻重,取消其资格或降低待遇标准。